
浙江省小城镇变革放大田试点时, 1998年10月自己出资将我户农业户口买入小城镇落户,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揽法》第二十七条第2款:国家保护进小城镇农户的土地承揽经营权。
       不得以退出土地承揽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小城镇落户条件。
       据此为我户承继有土地承揽经营权, 仍是集体经济成员, 有土地。第六十一条:任何安排和个人私行截留、扣缴土地承揽经营权交换、转让或许土地经营权流通收益的, 应当交还。
       村侵占我户承揽田多年, 要求交还土地和土地征用补偿款。相同性质非农户囗(临海市农业局和临海市户政科确定):如齐正西, 蔡迪科, 陈行仙等人都偿还了土地和土地征用补偿款。
       我上访几百次后, 程敏江市长在2020年6月4号接访我后, 经调查核实, 于2020年7月21号作出联合答复函, 执行我户股权‘, 其它信访事项(偿还土地和土地征用补偿款等)请邵家渡大街仔细研讨, 又造访崔了几百次, 悉数没执行,

他们对大众就事不上心, 不作为, 不履行职责, 不公平, 胡意刁难, 滥用职权, 损害公民合法权益。我现在把亲自遭受的现实在网络上揭露, 忌请社会正义之土助我一臂之力, 帮我维权!谢谢我们。实名举报人:卢兴法, 联络号码13116535798, 住临海市邵家渡大街石年村。/cp